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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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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网民的结构比例 根据中国INTERNET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资料,1999年中国的INTERNET用户有8, 900, 000个,占将近中国人口的1%。相对而言,这一比例是比较低的,而且网民中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比例更要低一些。但从绝对数量来讲,近1000万的网民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人士大约占到网民总数的10%以上,而且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比较稳定。目前,我国的上网人数仍在飞速增长,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也在进一步加深,可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2、金融电子化建设 金融体系是商务活动的基础保证。电子商务的支付与结算需要电子化金融体系的密切配合。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极其电子化水平比较落后,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还未建立,网上支付、结算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例如,上海新华书店在互联网上发布了图书信息,收到大量国外的订单,但是由于国内的电子支付手段没有建立,生意无法成交,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加快建立银行间、银行与企业间资金清算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使企业和个人能够随时随地方便地使用电子支付,实时完成电子交易已经是势在必行。各国的货币体系区别很大,而且存在汇率问题,因此,有必要努力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统一起来,真正实现"一卡走世界"。我国的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这一任务的主要承担者;目前正在积极地进行试点与协调,估计在年内将出台一个较为具体的初步方案。对于支付各方(如买者、卖者、银行、中介机构等)的权利与义务也要有相应的法律予以确认。 3、 安全保证系统 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无形化的特征,电子商务的运作,涉及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它要求电子商务比传统的有纸贸易更安全、更可靠。而目前网上安全技术及其认证机制均不完善,这也是普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持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虽然计算机专家在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采用了多种措施,然而,网络黑客的攻击仍然使专家们心疼不已。安全问题仍旧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关键。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由于种种风险的存在,各方当事人对INTENET上从事电子交易总是不免心存疑虑。同时,网上交易所能带来的巨大机遇和丰厚利润也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那些喜欢冒险的网络入侵者,买方、卖方、银行都必须承担来自外部的风险。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与一般情况下所说的信息安全有一定的区别。它除了具有一般信息的含义外,还具有金融业和商业信息的特征。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不仅涉及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管理问题和法律问题。我国目前还不能生产自己的网络防火墙,许多银行现有的技术防范措施显然不能适应大规模电子交易的需要。电子商务的管理标准尚未系统确定,法律对于电子商务违法交易行为的认定还处于摸索阶段。 政府应当从三方面入手,构建电子商务安全运作的综合保障体系。其一,组织力量,筛选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目前我国使用的网络安全产品基本上是"舶来品",开发我国自己的网络安全产品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二,强化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规范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交易行为。目前,应抓紧制定规范的电子商务标准。同时,应尽快发布有关管理标准。其三,尽快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交易行为。这些问题有些是国际性问题,应由全世界共同面对并加以解决。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创建一个独立的国际实体,负责用一种可被全世界接受的统一的程序来管理与协调。 4、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实现的关键最终仍然是人。眼下各大企业缺乏的正是精通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商业人才。人才的匮乏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难题。中国社会事务所在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数千名公众的电话调查中了解到,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中很多人能够使用电脑但不懂上网等比较复杂操作。而对于家用电脑的用途,作文字处理与娱乐的比较多,上互联网的极少。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知识型人才缺乏,有待补充。关于这方面情况,目前我国尚未见到具体统计数字。据美国的统计,其国内缺少数十万名工程师、系统分析员和程序设计师。一些外国公司纷纷到中国招募软件工程师。日本、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都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开始了行动,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武汉等人才集中的城市。 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才,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国家应该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在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大专院校经济、贸易、计算机等专业院系开设电子商务等选修课程,甚至可以考虑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5、我国电子商务与WTO 首先,中国加入WTO将打开国外直接在INTERNET方面投资的大门。根据中美双边WTO协议,国外服务提供者将能够涉及到INTERNET服务的所有方面。在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外方可以在合资企业中保持30%的股份,一年以后可达49%二年后达50%。中国同意按照竞争管理原则承担WTO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其次WTO将会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增加透明度。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要求政府出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迅速或至少按年度地将新法律法规或方针告知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三,中国将与WTO成员国进行更加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能与全球贸易伙伴互相影响,以便对电子商务形成一种统一的方法。 6、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模式与策略 按照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信息产业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政治、法律、文化环境,发展电子商务必须遵循适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原则。 首先,可以在那些管理和经营的特点比较适合电子商务运作的领域中推行电子商务。例如银行、民航、证券、外贸、连锁店、软件、出版物、影视产品等。让这样的企业先行动起来,获得成功,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去带动其它的企业。其次,在那些经济比较发达、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对电子商务有需求和有效益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沿海省市,以及内地的少数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由政府出面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和消费者上网进行电子交易,让他们切身体会到电子商务的价值,并发挥其示范效应,以便向其他地区推广普及。第三,采取在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的结合中逐步扩大电子商务比重的做法。电子商务解决不了的问题先由传统商务的老办法解决,这样电子商务的起步和发展将会容易一些。 总之,宏观方面,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包括电子交易在内的法律法规体系;中观方面,要大力发展物流、金融和信息等方面的电子化;微观方面,要推动传统企业与信息业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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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分销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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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上任何新兴事物的出现,都会对旧的事物产生影响。20世纪人类最大的创新莫过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从此人类的交易方式将产生历史性变革,即电子商务对传统模式的挑战。同样电子商务对分销渠道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扩展性的分销渠道 电子商务扩展分销渠道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提供了新的消费模式。由生产商、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共同组成的传统渠道是实体的。这种单向、静止的流通渠道是以实物转移为纽带将分销渠道的各个主体链接起来的。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一切都已虚拟化,分销渠道也不例外,于是就出现了E-distribution,即虚拟的分销渠道。网上零售、网上批发、网上拍卖、网上采购、网上配送、网上支付等新的销售形式的出现使分销渠道呈多元化,分销渠道由宽变窄、由实变虚、由单向静止变双相互动。 虚拟渠道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网上商店。网上零售、网上批发、网上拍卖、网上采购、网上配送、网上支付等新分销形式都是网上商店的经营方式。网上商店是电子买卖发生的场所,是传统商店的在线版,代表了网络与商业的融合。与传统商业类似,网上商店为顾客提供新的消费模式,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其次是扩展了分销渠道的范围。电子商务扩展了分销渠道的一个方面体现在它拓展了分销渠道的范围,使之加大加宽。由于互联网打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因此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使全球范围内的沟通变得容易简单,这样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就拓展到了更广阔的全球市场,而非局限于国内市场。 电子商务使分销渠道向全球化扩张与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分销方式是不同的,这种基于电子商务的国际贸易比传统的国际贸易更加高效、更加快捷,特别是信息商品的流通更是快捷和直接,它几乎消除了距离的障碍。地球上任何两地的两个电脑,只要上了互联网,就可以进行信息商品的点对点的传送,并且在瞬间即可完成,这是通过传统的分销渠道永远也实现不了的。 畅通的分销渠道信息流管理 传统的分销渠道不畅通主要由两个原因:一是渠道各个主体的利益分配不均;二是信息沟通不畅。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能解决这两个问题。一是解决渠道主体的利益分配。传统的分销渠道从生产商、分销商到零售商,中间环节特别多,且各环节都各自为政,都想把自己的利润最大化。但是最大化的前提是从上游或从下游挤利润,或使利润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再分配,即各渠道环节使自己利润最大化的隐含前提是使对方利益最小化。这样渠道的各个环节主体因为互不信任就会互相设关卡,使其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各方在市场供求关系一有波动或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时就要进行重新谈判,从而导致分销渠道不能畅通运行,渠道合作效率极其低下。 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虚拟渠道的介入,使分销渠道间的竞争竞争加剧。传统的分销渠道主体渐渐意识到原来的做法的危险性,从而迫使他们放弃原来的各自为政的想法和行为,从单独活动逐步走向合作双赢,最终使渠道越来越畅通。当然,这一过程不是一下子就能转变过来的,它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转变的关键在于:传统渠道主体观念的变化程度和外来压力的大小。 第二是集成一体的分销信息流。传统的分销渠道之间的信息沟通很不畅通,上下游之间鲜有信息沟通,很难及时得到自己应得到的信息,从而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这是造成分销渠道阻塞的一个重要原因。总的来说,传统的分销渠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零和博弈关系,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渠道成员重新建立相互之间的关系,局域网和供应链管理把渠道成员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在此环境下,每个成员的任何一个生产或销售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迅速地传递到所有成员那里,其他成员可以据此调整自己的经营或库存,由于信息沟通成本低、效率高,分销渠道各环节的信息能充分沟通。信息的畅通也使各环节的主体意识到,只有互相合作,才能使各方面的利益共同达到最大化。因此各分销渠道主体之间的关系逐渐由零和博弈转变成非零和博弈,最终形成了双赢的合作竞争。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给传统分销渠道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给它们带来了对自身进行改造的机会和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传统分销渠道提供了丰富、先进和全面的改造技术。传统渠道商通过应用电子商务对传统的流程和管理加以改造,消除了商务伙伴之间的时差和距离,使分销渠道的上下游之间更加畅通、更加有效。 总之,基于电子商务的新型协作关系给渠道各经营主体带来的利益有:(1)渠道成员维系一种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减少因经常谈判、签约、监督和执行合同而付出的成本;(2)极大地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可以与渠道成员实现信息共享;(3)在这种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中,减少了企业为预防难以预测的供求变化而设置的库存。 分销渠道的扁平化 电子商务对分销渠道的压扁作用表现在它使分销渠道从间接逐渐走向直接,减少了流通环节,缩短了流通渠道。传统的分销渠道是粗线条的,生产商、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是间接的。但是在网络经济时代,由于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沟通平台,生产商与中间商可以通过互联网与最终消费者进行直接的沟通。这种新的扁平化的分销渠道模式实际上是以网络服务商为中枢的扁平化组织结构,传统的分销模式是建立在众多中间商组成的垂直渠道上,新的分销模式是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生产商、中间商、物流企业和消费者围绕网络服务商开展商品的流通活动。 由于电子商务的兴起,导致分销渠道扁平化的原因有三个:首先是个性化需求的发展。 渠道扁平化的根本原因是个性化需求的兴起,需求的个性化使得配送必须面对单个的消费主体。技术进步是个性化需求兴起的前提,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得制造商可以实现大规模的定制化生产,这与传统的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是一对一营销的兴起。通过互联网、生产商和中间商可以直接了解消费者的真实消费需求,可以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可以低成本地向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与消费者实现互动,即一对一营销。一对一营销的兴起和实现,使分销渠道由粗放型变成集约型,分销渠道的扁平化是电子商务时代一个显著的渠道特征。最后是竞争促动作用。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虚拟渠道的介入,使分销渠道间的竞争加剧。随着商务的发展,顾客的个性化需求逐渐得以满足。但是其前提是配送必须低成本、高效率,只有配送跟上来了,一对一营销才能真正实现。电子商务对配送的高要求引起了第三方物流的兴起。 电子分销的优点 基于电子商务、具有以上所谈到特点的分销,称之为电子分销,与传统的分销方式相比电子分销具备四大优点。 首先是电子分销降低交易成本。根据科斯的论述,交易成本是经济行为的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实现交易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事前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贯彻该项合同而发生的成本①。为了降低是市场交易费用才出现了企业,企业将市场交易行为内部化,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②。在交易成本方面,电子分销为市场提供了最低的成本途径。 一方面,参与交易的企业利用网络收集信息,信息的获得变得轻而易举,搜寻成本大大降低。有统计资料表明:通过互联网于1000万用户建立联系的成本几乎等同于通过传通渠道与1000个用户建立联系所需要的成本,也就是说,电子分销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但是,边际收益却不为零;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实现供应链管理一体化导致“虚拟企业”诞生。所谓“虚拟企业”实际上通过市场组织行为,把供应链上独立的经营主体通过网络组成一个具有时间性的经营联合体,它们之间通过扁平化横向联合的“虚拟组织”形成默契的配合和明确的分工,其效率和一个真实的企业一样,并且在其成员之间按优胜劣汰的市场原则不断地调整和优化,组成一个动态的企业战略联盟,使其比传统的企业更具有灵活性和竞争力。通过以上两点不难看出,交易成本会大大降低。 其次是电子分销降低流通成本。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流通成本可分为纯粹流通费用、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三部分,纯粹流通费用包括直接与买卖商品有关的费用、薄记费用、货币生产上所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被看作是由商流和资金流所形成的成本,而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则是物流方面的成本③。 电子分销加快了流通速度,缩短了流通时间,真正实现了“用时间消灭空间”。在电子分销中,互联网将全球的生产者和客户或者消费者联系在一起,交易双方空间上的距离顿时消失了,交易者在网上解决从收集信息、签订合同到支付的整个过程,实体商品则由离客户最近的物流企业以最快的速度直接送至客户手中,而服务(例如:咨询、网上远程教育、软件提供等)则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提供。电子分销使交易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流通时间大大缩短,它从根本上节约了流通中垫付的资金,极大的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在传统分销渠道中,商品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送到消费者手中,要依靠众多中间商的分销和传递作用才能得以实现,这些中间环节必然要耗费大量的物资资源和时间投入,并且中间商能够在流通中取得这种地位是以拥有资金、囤积商品为条件的,如此则既增加了商品的成本又拉长了资金的周转周期,而电子分销可通过减少中间商缩短了供应链的长度,节省物资资源的耗费和时间的浪费,流通成本自然降低。 电子分销使分销渠道的成本降低的功能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导入电子商务已经成了企业重构再造的一个重要目标,许多走在前面的企业已经尝到了甜头。 斯克公司(Cisco)78%的订单来自Web,每天网上有3000万美元的交易,80%的客户服务实现了电子化,在过去三年中,运作成本已经节约了15亿美元。 再次是电子分销的杠杆作用。电子分销降低分销成本的另一表现方面是它对传统销售渠道的杠杆作用。电子分销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迅速、高效、低成本的沟通能力,而传统的分销渠道的弱点也在于沟通能力差,所以才导致沟通成本的提高。传统的分销渠道如果导入电子商务,则能弥补其沟通能力的不足,使其沟通成本大大降低,沟通效率大大提高,这样,传统的分销渠道就可以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核心业务的提升。也就是说,在对分销渠道进行电子商务化后,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与传统分销渠道相比,效率会大大提高,成本会大大下降。 最后是电子分销提高分销效率。传统的商业价值在于经济规模,而电子分销的价值在于商业机会。与大规模批量加工不同,一个公司可以大规模客户化加工。Dell利用电子商务,近两年实现了大规模客户化加工。Dell在市场上捕捉每一个、每一种商业机会,在本土不仅产量超过了其他厂家,成为市场老大,而且因更好的客户集成,获得了更高的产品利润。没有电子分销,靠过去的电话接单,大规模客户化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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